|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90200000021 | 发布机构: | 介休市人民政府 |
| 生效日期: | 2025-09-0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介政函〔2025〕49号 | 所属主题: | 介休市政府文件 |
介休市人民政府关于《介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介休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呈请审批〈介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介自然资发〔2025〕5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介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内容及程序符合省、晋中市有关要求,确定了我市生态修复目标,划分了2个生态修复分区、7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安排了9个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共37个储备项目,要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作为介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市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逐步将生态修复规划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成效。
介休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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