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32800000010 | 发布机构: | 介休市人民政府 |
| 生效日期: | 2025-03-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介政发〔2025〕1号 | 所属主题: | 介休市政府文件 |
介休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晋中市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纵深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安全责任体系,提升安全责任落实水平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和宣传工作重点定期跟进学习,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晋中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议题及时传达到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将安全生产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等培训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贯彻《介休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介办发〔2018〕50号),及时制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市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针对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事项,至少研究解决10项具体问题。实行市政府班子带头落实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和热情服务相结合。各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和专项整治检查计划,将检查计划落实情况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落实全省规范安全生产领域入企活动办法,综合分析研判企业的安全风险等级,将风险突出、管控能力不足、易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概率高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单位,对于其他安全风险较低的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进一步严格精准规范执法,减少检查频次;运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监测预警等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检查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厘清“一件事”全链条、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进一步提升专家服务能力,对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洗煤、冶金工贸、电力、燃气、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定期进行“把脉会诊”,助力企业安全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3号)要求,从企业安全责任、安全投入、队伍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培训教育、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方面强化安全工作,做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推广视频反“三违”,建立企业人员“三违”行为惩戒办法,根据“三违”频次和程度,逐步加大培训考核和惩戒力度。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全市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十六条措施。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一线作业岗位负面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应急、文旅、消防救援等部门要组织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集中培训。年底前,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重点企业,完成“三类人员”的全覆盖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二、深化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安全隐患整改水平
(五)持续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2025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具体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充分运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等工作方法,压茬推进“十大行动”年度任务。重点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查不出、查得少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一行业一清单”,落实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主动报告重大隐患并采取措施的企业免于处罚,对不查不改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年底前,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领域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先进经验。(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六)常抓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把防范遏制较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各类专项整治成果。煤矿领域,紧紧围绕“零死亡、零突出、零报警”目标,持续推动“三个一批”落地见效,继续推进“三个放心”创建,创新落实“两减少、六到位”措施,下更大力气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深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帮扶,重点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瓦斯防治和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确保煤矿安全风险突显期形势平稳。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整治多、小、散、乱、差的问题,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灾害治理不到位、危险作业、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治力度。危险化学品领域,高质量推进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安全整治提升,深入开展高危细分领域风险排查治理。持续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设施设备完好、自动化控制系统投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产业转移项目设计诊断、油气储罐、老旧化工装置、油气长输管道问题整改情况和特殊作业违规作业行为,提高企业风险防控水平。交通领域,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醉驾、旅游客车不按规定配备双驾驶人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流于形式、公路行车速度管控不足、农用车违法载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未检作业、无证驾驶,以及隧道照明、临水临崖、长大桥隧、急弯陡坡、校园门口基础防护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建筑领域,重点整治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违规动火作业、高处坠落等问题。经营性自建房领域,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切实筑牢用房安全底线。消防领域,严管严防高层建筑、医疗机构、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文物建筑等重点场所安全风险,整治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安全措施不落实、特殊作业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扎实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动火作业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巩固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畅通“生命通道”等专项整治成果,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以及打击非法改装力度不大、充电费用未落实居民电价政策等问题。燃气领域,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老旧管网带病运行、第三方盲目施工破坏以及气、瓶、阀、管、灶等方面问题。冶金工贸领域,聚焦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重点整治“一厂多租、厂中厂、业态混杂”以及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外包外委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狠抓整治成效提升。油气长输管道领域,重点整治项目手续办理等问题,加快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电力、农业、林业等领域,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七)强化打非治违行动。加强信息交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惩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煤矿隐蔽工作面、监控系统造假、不按设计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乡镇、街道开展打非治违常态化巡查,每月由分管负责人在本单位安全例会上汇报打非治违情况。对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行业企业关闭、破坏监控报警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非法生产经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顿、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联合惩戒、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对主观故意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八)落实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部门联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等协调机制。落实全省煤矿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三带”分布测定指南、钢(铁)水罐生产安全指南等安全生产地方标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基层学习、宣传、落实《山西省农村(社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手册》,全力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深化数字应急体系,提升整体智治能力水平
(九)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年底前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矿山、钢铁、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积极推广应用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和智能化矿山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城市智慧消防、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市级预警中心建设应用。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矿山升级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加强安全工程治理。依托国家“两重”“两新”政策,加快矿山升级改造,推广沿空留巷、无煤柱开采、放顶煤次采全高等工艺。深入推进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持续深化煤矿重大水害、瓦斯工程治理。加快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等安全治理工程。5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按照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由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6月底前妥善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深化救援救灾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十一)增强基层应急能力。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中办发〔2024〕69号)及省委、省政府、晋中市委、晋中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全市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措施,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指导基层参照应急管理部公布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百问百答》,编制简明实用的应急预案。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开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人员执法比武和实战大练兵,不断推动队伍素质与能力的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二)提升实战救援保障。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点布局,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覆盖率。对市场保有量充足、保质期短、养护成本高的物资,采取实物与协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和“一专多能”建设,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实战练兵,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或重大自然灾害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易发事故种类,组织开展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演练。(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深化社会共治体系,提升群防群治能力水平
(十三)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厚植安全文化,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案例教育法”,开展好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唐山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我市安全生产宣传主阵地作用,做强《介休安全生产信息》质量。聚焦“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和灾害高风险时段,采取安全宣讲、知识竞赛、有奖问答、宣传资料发放、走进科普馆等多种形式,抓实安全宣传“五进”,提升全社会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市融媒体中心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定期专题报道安全生产重大行动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四)开展职工安全技能竞赛。加强全员分工种、分岗位针对性培训,编制企业从业人员主要工种考试题库,严格“三项岗位人员”考核,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组织筛选队伍,做好省“安康杯”知识竞赛配合工作。加强典型经验总结、优秀案例分享、职工技能比武等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六、深化追责问责体系,提升巡查考核督导水平
(十五)依法严格追责问责。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专项整治期间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的,约谈相关单位。对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典型事故的,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现场警示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介休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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