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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介休东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介休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5-09-15 08: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87号)、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市发改价格发〔2022〕5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成本监审结论,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介休东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5年9月19日前,就《介休东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相关建议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介休市发改局邮箱,邮箱号:jxfgj123@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介休东站站前广场停车场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关于核定介休市东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87号)、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市发改价格发〔2022〕5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成本监审结论,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介休东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介休东站站前广场停车服务收费属于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首3小时内免费停放;超过3小时,从第1小时列入计费时段累加收费,标准为1元/小时·车;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含1小时)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含2小时),按2小时计费,依次类推;同一车辆一个计费周期内(连续存放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累计收费不超过20元/日·车。车辆连续停放超过一日(24小时),以日为单位,20元/日·车。

2.中型车辆停车收费标准按小型车辆停车收费标准2倍收取。大型车辆停车收费按小型车辆停车收费标准3倍收取。

3.执行公务的警车和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军车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免收停车费,在执行期若遇国家、省、市有新政策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机动车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服务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