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介休市维卫医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斛佳与你(单位)介休市维卫医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晋0781劳人仲案[2025]85号)已审理终结。依法裁决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以下款项:一、拖欠的工资:3580.49元;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260.49元;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075元。以上共计:7915.98元。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介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介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
